委托人张某系三权案件的被告,因不满庭前调解法官主导的全额赔偿,来天用律所寻求对己有利的策略。结合张某的陈述并观看其提供的两段视频,我们给其撰写了一份答辩状,次日庭审宣读了答辩状后,法官当即休庭,一周后再次开庭并当庭宣判委托人仅承担30%的赔偿责任,张某对此结果非常满意。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是天用律所永恒不变的主题。
徐先生欲讨工程款22万+利息,由于验收延期导致入住延期,对方无和解意愿,且要求客户赔偿经济损失。
经过调解中心的四轮谈判的争锋较量,对方同意给和解。👍👍👍现调解中心据双方和解意愿,孙律师认真细致拟写和解协议、帮助双方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
通过总部律师专业的调解帮助徐先生省去诉讼费、保证了徐先生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真正的争取了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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