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去年九月入职北京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入职十多天便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还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需要单位出具劳动合同、误工证明等材料,单位拒不配合,多次沟通无果后,单位将其从所有群聊中请出。审理过程中单位坚称刘女士为“临时工”,双方只是劳务关系,因入职时间并不长,元甲律师靠不算充分的证据帮其成功确认上了劳动关系。
曾经是无话不谈的闺蜜,在闺蜜困难时期郝女士帮闺蜜借款几十万,却未料到闺蜜自2009年5月开始失联…
对于普通家庭来讲,十几年前的几十万元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十几年来郝女士努力的代替闺蜜偿还借款,在生活的重压下找到了我们,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帮助郝女士获得了迟来的正义🌿
在办案中更感动于郝女士对友情关系的尊重,多次强调自己因生活压力太大不得已而为之,也理解闺蜜可能遇到了事情。虽然我们了解到对方并不是特别的善意,但郝女士最终还是选择了原谅,善良的人终究会被生活善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