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张某系三权案件的被告,因不满庭前调解法官主导的全额赔偿,来天用律所寻求对己有利的策略。结合张某的陈述并观看其提供的两段视频,我们给其撰写了一份答辩状,次日庭审宣读了答辩状后,法官当即休庭,一周后再次开庭并当庭宣判委托人仅承担30%的赔偿责任,张某对此结果非常满意。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是天用律所永恒不变的主题。
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
建设工程案由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大概种类
l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l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l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l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l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l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l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l 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l 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